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9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煌英先生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5,65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315,200股的68.35%;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1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315,200股的4.89%;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4人,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7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315,200股的73.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需要单独计票的重大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7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0-006)。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7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0-007)。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7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0-015)。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7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08)。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7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09)。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7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10)。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7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0-011)。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7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公告编号:
2020-012)。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7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出席会议董事及会议记录人签署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