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五人,实际参加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宇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二、《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三、《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四、《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11,271,241.00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59,303,752.45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641,396.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5,662,356.05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五、《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