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庄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庄展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于桂添,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11月1日,中装建设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咨询时,称“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中装建设区块链板块负责人、上海玳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玳鸽信息”)CEO
方玉书,就数字货币在建筑装饰领域的研发、接入和测试进行了深入沟通。中装建设和玳鸽信息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的信息属实。2019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辟谣,网传“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相关公司区块链板块负责人消息”系谣言。
中装建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4条、第2.5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的规定。
中装建设董事长庄重、总裁庄展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中装建设董事会秘书于桂添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庄重、总裁庄展诺、董事会秘书于桂添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