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水渔业: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0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9年度,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谨慎地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0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2019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内控活动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2019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集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11项议题,另

通过传签方式签署2次审核意见:

(一)2019年2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关于“中水701-706”等6艘金枪鱼钓船大修改造项目的议案》。

(二)2019年3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了1.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5. 公司《2018年度报告》和《2018年度报告摘要》;6.《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2019年4月18日, 以传真及电子邮件传签方式审核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19年8月22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查通过了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2019年10月2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传签方式审核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19年11月1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列席2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另对以传真及

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的6次董事会(含董事会临时会议)进行了事项监督,共监督董事会审议议题27项,另参加了2次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形成了较完备的机构之间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及监管机构的基本要求,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重要业务领域的相关制度建设。

(三)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不定期抽查公司账务处理情况,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四) 审查公司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中水701-706”等6艘金枪鱼钓船大

修改造项目及收购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了审查,相关固定资产大修改造合同的签署及股权收购工作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实施及支付程序。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制度内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四、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在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规定,紧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忠实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并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

(一)始终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形势和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学习研究监事会新的工作机制,持续改进公司监事会日常

监督检查形式,与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门联合开展内部监督工作,加强与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方式。

(二)强化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领域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公司境外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力度,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信息。

(三)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事会、证监局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的综合技能,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为做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工作打好基础。

(四)监督公司集体决策的合规性,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内控评价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