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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31518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办法>的议案》,拟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名称改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修订相关条款,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办法>的议案》,拟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名称改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修订相关条款,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或者公司股票发行、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份回购以及股票终止挂牌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对优先股、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品种的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包括挂牌前的信息披露及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其中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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