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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公告编号:2020-009证券代码:831518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公司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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