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年报及摘要的审核意见为: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该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723,8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895.36万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24,956,718.5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始终坚持现金分红。考虑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冲击,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压力,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兼顾了给予股东合理回报和保证公司保持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审核意见为: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的努力;反映了公司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促进环境及生
态可持续发展方面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的工作。经审查,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