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06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0年3月3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题: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现状。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需求,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用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也未发现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年度报酬之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陈宗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同意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建设二期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一期生产线于2008年建成投产,在产能、产品结构、设备自动化精细化等方面已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建设二期项目可以满足产能需求,升级产品结构,更好地提高对客户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意其本次二期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5、7、9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