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二、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邹宏元 刘梓良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