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丁子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0年4月9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1日前以专人通知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唐联生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胡在洪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0 年4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经公司慎重考虑,聘任丁子平女士为公司新的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胡在洪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0 年4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经公司慎重考虑,聘任丁子平女士为公司新的董事会秘书。
丁子平,女,出生于1983年1月2日,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任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副总助理;2008年10月1日至2010年2月1日任北京智新超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2月2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任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主任;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7日任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告编号:2020-042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免职/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主任。2020年4月1日至今,就职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述任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上述任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