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8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胡在洪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0年4月9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70,605股,占公司股本的
0.3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本次辞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辞职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因个人原因,胡在洪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因个人原因,胡在洪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本次辞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本次辞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影响。胡在洪先生的《辞职报告》。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