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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通知和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3.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修订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以及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施行新收入准则,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以及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施行新收入准则,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以及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施行新收入准则,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月 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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