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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各项职责,重点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管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议案29项,通过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审议,形成了监事会会议决议。

1.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算的议案》。

2.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4.2019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配股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2019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保障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配股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结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19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8.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黄石港棋盘洲港区棋盘洲作业区三期工程项目投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列席公司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管理层汇报,掌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策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决策过程进行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2次现场会议、9次通讯会议。

2.列席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招投标领导小组会等相关专题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层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情况,了解公司财务数据、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对管理层执行决策的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

管理提出建议。

(三)举办专题培训

在公司系统内开展了以“以案说法——国企管理者法制思维”、“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学习宣贯”和“监事会运作与监事业务能力”为主题的专题培训。组织公司系统内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各控参股企业监事会成员等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上下合法合规的经营管理意识,以及各单位监督人员的监督理论水平,有助于推动公司治理再上新台阶。

(四)开展业务专题学习

为不断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组织监事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报告期内,参加了市国资委、盐田港集团主办的监督工作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监事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履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开展监事会调研

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密切注意与其他上市公司监事会的交流与学习,深入了解公司控参股企业,尤其是异地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多次调研公司控参股企业,重点对企业的发展前景、经营运作、风险防控、投资状况等进行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控参股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合理化建议意见,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切实将监督工作

落到了实处。

二、监事会2019年度监督事项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议,规范运作,依法管理、守法经营,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财务行为能够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均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监事会认为,信息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创新工作方式,继续探索公司集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总监、内控、风控、内部审计和产权法律于一体的“6+1”联合监督的有效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及时了解政策法规

的变化,加强与其他上市公司监事会的交流与学习,分享经验及方法。加强与公司控参股企业监事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监督的准确性,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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