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辰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信息”)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辰安信息申请前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子公司辰安信息持续发展,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过程中,议案的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独立董事:于梅、卢远瞩、尹月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