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其有效的授信额度范围及期限内,新增代下属16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并同意公司16家全资子公司为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6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事项以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所涉及的签署协议等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反担保的公告(2020-012)》。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1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