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物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中创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3号)核准,中创物流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33.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29.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创物流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号)。中创物流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额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金额
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25,292.22 4,453.18
散货船购置项目20,047.59 0
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
堆场)
22,181.50 2,063.30
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5,152.54 783.89
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19,255.78 4,818.83合计91,929.63 12,119.21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中创物流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43,755,254.38负债总额592,164,754.36净资产1,951,590,500.02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214,183,910.70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中创物流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中创物流整体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中创物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232,400
155,900
1,652.07
76,500
合计232,400
155,900
1,652.07
76,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81,7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2.9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8.32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76,5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8,500
总理财额度85,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中创物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中创物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创物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 艳 石 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