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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符合公司运营需要、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充分顾及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合法、合规、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0年预计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及子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是一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费用按协商确定。

六、《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2019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薪酬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无异议。

七、《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的薪酬津贴标准作出的调整,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遵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事项。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真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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