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222,659.00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4,187,994.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1,711,746.37元,减除分配的2018年股利118,095,320.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418,799.46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94,420,285.5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511,746,3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879,422.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17%。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充分顾及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合法、合规、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