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化程度,稳定和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特制定《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蒋志坚、缪强、毛军华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临2020-013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特制定《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蒋志坚、缪强、毛军华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顺利地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办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兴良、蒋志坚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政策要求,对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79.00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0年以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
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审议同意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修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审议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修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鉴于2019年公司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会议同意对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15位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年度报酬总额536.74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年度内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中董事、监事的年度薪酬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提议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17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