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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关于高管等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等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夏晓坤先生及其配偶李凌云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张王军先生、公司员工郝萌萌女士(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弟媳)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9,0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7,262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夏晓坤、李凌云、张王军、郝萌萌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姓名

姓名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有无限售流通股持有高管锁定股(含类高管)
夏晓坤160,5280.10%40,132120,396

李凌云

李凌云14,0060.01%3,50210,504
张王军71,3000.04%17,82553475
郝萌萌23,2100.01%5,80317407
合计269,0440.17%67,262201,78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夏晓坤先生和李凌云女士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张王军先生、郝萌萌女士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且已解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5月1日-2020年10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2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夏晓坤40,1320.03%
李凌云3,5020.00%
张王军17,8250.01%
郝萌萌5,8030.00%
合计67,2620.04%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夏晓坤,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自然人股东郝萌萌(朱军红弟媳)、李凌云(夏晓坤配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自然人股东夏晓坤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夏晓坤作为股份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3)与持有本公司1%及以上股份并在公司任职的自然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自然人股东郝萌萌(朱军红弟媳)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4)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自然人股东郝萌萌(朱军红弟媳)、李凌云(夏晓坤配偶)分别承诺:自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分别在朱军红、夏晓坤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分别在朱军红、夏晓坤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王军先生、夏晓坤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夏晓坤先生、李凌云女士、张王军先生、郝萌萌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夏晓坤先生、李凌云女士、张王军先生、郝萌萌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上述人员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夏晓坤先生、李凌云女士、张王军先生、郝萌萌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夏晓坤先生、李凌云女士、张王军先生、郝萌萌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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