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财务负责人肖汉容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8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0〕0025号

关于对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财务负责人肖汉容

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正川股份,A股证券代码:603976;

肖汉容,时任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28号)查明的事实,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川股份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以下违规。

一、未按规定变更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导致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公司在外部环境和实际生产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的情况下,随意变更原有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将原本归

集至生产成本中的部分费用归集至研发费用。上述变更导致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中相关项目列报存在错误。2020年1月9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利润表部分项目进行更正,更正后,2019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金额减少843.62万元、营业成本增加843.62万元;2019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中研发费用减少922.93万元、营业成本增加922.93万元。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未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指标造成影响。

二、未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但未按规定同时披露《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直至2019年12月31日才予以补充披露,公司披露内控评价报告不及时。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公司存在收入确认跨期的违规情形。公司将产品验收合格且异议期届满作为收入确认时间,因业务人员对产品验收异议期管理不当,导致部分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错误,造成公司在2018年度报告期内提前确认收入11.75万元。此外,公司财务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费用报销不规范、财务入账不及时的违规情形:一是公司部分费用报销未附正规发票,且未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予以扣除。二是部分费用报销审批不完整。三是部分固定资产已报废但延迟进行账务处理。 综上,公司随意变更研发费用口径导致部分财务数据列报存在错误,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公司财务管理运行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7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八条、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肖汉容作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具体负责人、公司财务制度运作的主管人员,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未对公司影响较小,相关情节可酌情考虑。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财务负责人肖汉容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积极配合本所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