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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0)00128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0)00128号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辰药业公司)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海辰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及相关格式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辰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海辰药业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我们认为,海辰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辰药业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海辰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海辰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金炜
(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2020年4月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梦佳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11.11元/股,共募集资金222,2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4,443,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7,757,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9,3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5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07,757,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9,300,000.00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3,883,214.47
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1,070,407.37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270,968.81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008,219.23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42,555.64
减:专户注销余额转至基本户34.77
募集资金余额6,511,562.6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2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德瑞”)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招商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上海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余额(元)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125902434410108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招商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125902434410904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上海浦发银行南京分行930101552000066666募集资金专户6,511,562.62
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上海浦发银行南京分行930101552000666999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合计6,511,562.6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5,400,248.57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17年2月26日公司根据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3,883,214.4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7)00068号)。详见公司2017年2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公司调整“新品药物研发总部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项目名称。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将原定于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公司现有建筑内实施,调整至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公司生产厂区内实施。调整项目实施方式:将原计划的研发总部室内装修、购置仪器设备,调整为对公司原综合楼进行改建装修、添置仪器设备,原综合楼改为研发专用,同时根据目前的研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研发项目。鉴于项目上述变更,本项目名称由“新品药物研发总部项目”变更为“新药研发项目”。

“新药研发项目”已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开委招备字[2017]40号文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17]95号文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附表: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45.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7.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495.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345.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1.9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海辰药业三期产能扩建项目7,500.007,500.00-7,528.84100.38[注]3,017.05
镇江德瑞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7,000.007,000.00-7,051.90100.742018年12月30日741.39
新药研发项目4,345.704,345.70520.333,891.7889.552023年01月12日-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1,000.001,000.00306.771,022.84102.282019年06月30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9,845.7019,845.70827.1019,495.3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结余651.1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海辰药业三期产能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8年07月12日,其中三期固体车间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6年05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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