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3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高效地完成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2019年度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执业)资质: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73人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5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为302人),较2018年末增加32人
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1,073名。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40,853.96万元
2018年末净资产:3,900.83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57家,收费总额5,611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资产均值76.32亿元。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41.7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夏先锋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具备19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兼职情况: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梦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具备9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兼职情况:无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林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具备19年证券业务及审计经验,具有IPO、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兼职情况:无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0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定期报告、募投项目审计等对外披露数据的审计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衡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天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4、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