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9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辰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海辰药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海辰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2019年10月20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海辰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9年10月20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从公司独立性、三会运作规范、董监高及股东的行为规范等方面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海辰药业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高元(保荐代表人)、张璇(持续督导专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海辰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海辰药业的规范运作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19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元 黄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