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核查陈建林先生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了解,陈建林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三、同意提名陈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