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2,103,937.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256,553,763.15元,减去发放的2018年度股利356,851,467.12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217,177.88元,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6,134,589,055.19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预案如下:
分红年度
分红年度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1.75 | 379,416,923.03 | 1,262,103,937.04 | 30.06 |
2018年 | 1.64 | 356,851,467.12 | 1,179,715,136.02 | 30.25 |
2017年 | 1.85 | 402,545,862.30 | 1,313,890,423.23 | 30.64 |
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13,037,477股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年度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379,416,923.03元,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6%。
2、公司于2019年1月27日和2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8月完成了回购股份事项,公司以集中竞价形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37,47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支付的总金额为154,947,703.66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回购金额154,947,703.66元计入现金分红总额后,本年度现金分红的金额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及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