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0-13号
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刘声向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
商,公司不再续聘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慎重考虑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9万元。
公司已就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健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天健审计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署及费用支付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以及《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世磊先生书面辞呈,由于工作调整,张世磊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张世磊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世磊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
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查,现提请董事会聘任谢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名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刘声向先生提名,公司拟对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部分委员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1、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刘声向;成员:王航军、
王戈、谢畅、魏晓东。
2、审计委员会:主任:李青原;成员:刘声向、袁鸿昌。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袁鸿昌;成员:沈雪英、梅永
红。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定于2020年4月28日(周二)上午9:30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9年度报告;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关于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关于优化集团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方向扩展业务部门,推动组织资源向专业部门和业务一线部门倾斜,推动组织运作高效化和业务管理专业化,达到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优化业务管控模式、补齐管理短板的目的,集团公司拟进一步优化总部组织架构,具体方案如下:
1、优化后集团公司总部组织架构
(1)党群办公室;
(2)董事会办公室;
(3)综合办公室(加挂流程与信息中心);
(4)人力资源部;
(5)财务管理部(加挂结算中心);
(6)纪检监察室(加挂监事会办公室、审计部);
(7)投资发展部;
(8)经营管理部;
(9)设计管理部(加挂技术中心);
(10)成本合约部;
(11)工程管理部(加挂安委会办公室);
另外,探索性设立产业运营办公室,以探索产业招商、产业招商管控模式并培育产业招商业务人才,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业务整合。
2、部门数量
优化后,集团公司总部组织架构数量为11个,其中前台部门由原来3个增加到5个,后台部门由原来8个减少为6个。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各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