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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3月31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先华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优化集团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集团公司总部本次组织架构优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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