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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上午10:00在冠盛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

报告摘要》。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7,844,644.04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8,021,955.84元,加上2019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3,315,422.92元,减去公司2019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405,262,689.96元,减去2019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57,470,653.2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973,189.67元。公司2019年半年度分红金额405,262,689.96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4.15%。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末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孔祥胜、吴黎明、牟晨晖、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在公司领取报酬,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经公司考核部门对于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业绩和履职情况的考评,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吴东明,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2、原董事刘安、董事于卫东以及监事周尧福(监事会主席)、监事王纪松均由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与津贴。

3、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王红雯的津贴为100000元/人(税后),由公司支付。

4、公司其他董监高人员的年薪薪酬(含税及各类津补贴)情况:

副董事长孔祥胜1124500元,董事、总经理牟晨晖542920元,副总经理谢晨888100元,副总经理陈晓东1139500元,董事吴黎明907500元,监事金钢514820元,财务总监陆才平501580元,董事会秘书吴继华566370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北仑支行、瑞安支行、常山支行,农业银行北仑分行、崇贤支行、瑞安支行,建设银行北仑支行、青田支行,中国银行北仑分行,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杭州九堡支行、北仑支行,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宁波分行、襄阳分行,平安银行北仑支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宁波开发区支行、鄞州支行、杭州中山支行,浙商银行宁波海曙支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宁波海曙支行、杭州平海支行、杭州省府路支行,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宁波分行,光大银行杭州凤起路支行、北仑支行,杭州银行湖墅支行、官巷口支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华夏银行杭州武林支行,民生银行杭州城北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295.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杭钢股份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杭钢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资金由杭钢股份母公司统筹平衡,上述事项董事会拟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20年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2020年注重发展谋规划,聚焦转型思立项,坚持“绿色宁钢”的发展理念,确保宁钢持续、健康、绿色、安全地发展。2020年,宁钢拟安排技术改造投资项目29项,其中:重点建设项目4项:焦炉煤气脱硫系统改造、新建高炉煤气柜、2号高炉技术改造、宁钢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锅炉烟气治理及C5C6除尘)。宁钢2020年度投资计划89,371万元,资金计划68,988万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牟晨晖、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2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148,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分别为70,000万元、18,000万元、30,000万元、2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上述担保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21年度担保计划前有效。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0-0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1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公告》(临2020-02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调整2号高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临2020-02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临2020-02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股东大会召开事宜本公司将另行通知。公司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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