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已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
一、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在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也是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聘请的常年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020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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