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度,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杭钢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48,000万元的(下同)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148,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分别为70,000万元、18,000万元、30,000万元、2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48,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5家,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是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 计划担保额度 | 担保方式 | 是否按股比担保或有反担保 |
1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7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2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是 | 18,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3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是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4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是 | 2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5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是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上述担保计划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21年度担保计划前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序号 | 被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经营范围 |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重大或有事项 |
1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7.95%;浦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5% | 吴黎明 | 64,200 | 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备制造(生产场地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臭气治理和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相配套设备的设计、销售,环保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施工,自来水、工业用水、中水及纯水、软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修复的工程承包、设计,环境检测(涉及资质证书的凭证经营,禁止、限制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2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5% | 马永强 | 15,600 | 污水处理 | 否 |
3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5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9%;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20% | 陈晓东 | 20,000 | 实业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 | 陈晓东 | 1,000 | 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对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出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冶金炉料、煤炭(无仓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5 |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00% | 魏建权 | 5,200 | 污水处理 | 否 |
(二)被担保方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被担保方名称 | 2019年末 资产总额 | 2019年末 负债总额 | 其中:2019年末银行贷款总额 | 其中:2019年末流动负债总额 | 2019年末净资产 | 2019年营业收入 | 2019年净利润 |
1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46,185.93 | 203,786.30 | 62,569.19 | 141,325.62 | 142,399.64 | 48,421.74 | 7,555.52 |
2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78,156.01 | 59,958.71 | 54,607.08 | 7,678.62 | 18,197.30 | 4,922.48 | 769.69 |
3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6,078.17 | 32,788.01 | 32,788.01 | 13,290.16 | 462,376.94 | 3,343.09 | |
4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4,137.02 | 30,216.45 | 30,216.45 | 3,920.58 | 382,694.08 | 3,359.35 | |
5 |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37,397.98 | 18,522.63 | 16,182.63 | 7,533.52 | 6,210.80 | 1,362.72 |
三、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560万元,其中:公司为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40,560万元,为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3,500万元,为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8,500万元;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18,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