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355,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公告编号:2020-037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公司现根据反馈问题清单修改《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版)(公告编号:2020-032)。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0,710,0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参会股东陈立伟、江伟、张力、吴继新、王海燕、邓勇、曾健、刘素华、胡在洪拟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的拟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本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由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参与本次认购的部分股东未回避表决,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
公告编号:2020-037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的第一次反馈意见》,董事会重新予以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40,710,0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参会股东陈立伟、江伟、张力、吴继新、王海燕、邓勇、曾健、刘素华、胡在洪拟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