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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3月31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公司决定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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