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3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6亿元。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亿元)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70%以下 | 26 | 38.60 | 否 |
70%以上 | 13 | 19.30 | 否 |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经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2、对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该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将对其原因、风险是否可控等情况进行披露;对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则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52.5亿元,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43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