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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与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0-1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协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述

2020年4月3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智享”)就共同研发及采购新一代智能换电柜产品事项签署了《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或“协议”)。

本次签署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君注册资本:1,000万元营业期限:2019年06月04日 至 2039年06月03日经营范围:动力与电力工程研究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模型设计与制作;其他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投资;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投资;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信息安全服务;电子标签;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货物自动分拣系统开发及应用;可视化与货物跟踪系统开发及应用;自动识别和标识系统开发及应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智能化物流系统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开发;通用仓储(不含危险品);公共自行车服务;旧货零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宁德智享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1)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6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39163407;

(2)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古溪村西路北四弄1-1号4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MA32X09W3F。

宁德智享是一家致力于提供二轮车换电相关服务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在中国

面向二轮车及三轮车提供更换电池产品服务。

2.合作内容

2.1 双方希望进一步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围绕新一代智能换电柜项目开展合作,中恒电气及其关联方(与中恒电气合称“供应方”)与宁德智享及其关联方(与宁德智享合称“采购方”)愿共同研发适用于采购方换电业务的新一代智能换电柜产品,并同意按照协议由供应方向采购方供应新一代智能换电柜产品并由采购方采购。

2.2产品研发

在本协议期限内,供应方与采购方将共同围绕新一代智能换电柜项目开展合作,研发适用于采购方换电业务的新一代智能换电柜产品,并持续进行更新迭代。

2.3产品供应

(1)采购方应就其采购新一代智能换电柜产品,采取书面采购合同和/或框架采购合同及订单方式,具体内容由采购方与供应方届时协商确定。

(2)采购方应优先采购供应方新一代智能换电柜产品,并同意在同等条件及价格属于市场正常水平前提下成为其第一大核心供应商。

(3)供应方参考采购方报备的产品预估需求量进行产品及部件的生产及物料准备。

2.4优先合作研发

在本协议期限内,双方同意,就新一代智能换电柜采购方将优先与供应方开展研发与测试的合作,且合作条件应不劣于采购方的其他合作方。

2.5合作探索

在本协议期限内,采购方与供应方将于新一代智能换电柜和采购方换电业务领域,在新一代智能换电柜、换电业务及能源互联网方面积极持续探索、拓展合作机会与潜力,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开展上述方面的相关合作。

3.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

4.违约责任

若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书

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违约方应在通知日起的三十日内对其违约行为予以补救。

四、对公司的影响

宁德智享主要经营两轮助力车换电业务,主要用户包括共享电动助力车、B端骑手和C端个人用户。协议的签署将推动公司与宁德智享将合作开发适合宁德智享换电业务的新一代智能换电柜,并获得宁德智享对新一代智能换电柜的优先采购权,以及获得同等条件下在能源互联网、新一代智能换电柜项目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优先合作开发权。同时,公司在上述领域的产品拓展,将对现有的储能、充电桩以及能源互联网业务的市场拓展带来积极影响。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若后续合作能顺利开展,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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