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林小龙、谢友松、陈繁华、徐燕、张岩、陈志荣,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4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