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黄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简历黄羽女士: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3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行政助理;2010年12月-2011年7月担任本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2011年7月-2016年4月担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工会委员会妇女主任,劳尔专用汽车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董事,劳尔专用汽车销售(无锡)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华东锌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总裁助理,监事会主席。
黄羽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