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提交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公司复核发现,
其中“重要内容提示”的部分内容列示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元(含税)。
更正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元(含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