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新增对外担保3,607,147万元,包括: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573,986万元;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241,561万元;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10,000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视同担保的授信额度781,600万元,其中:
(1)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779,600万元;
(2)财务公司为参股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2,000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审批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