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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汇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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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0证券简称:南方汇通公告编号:2020-008
债券代码:112538债券简称:17汇通01
债券代码:112698债券简称:18南方01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一)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同时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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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修订通知》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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