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履职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和8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陈建林 | 13 | 13 | 0 | 0 |
李扬 | 1 | 1 | 0 | 0 |
叶欣 | 1 | 1 | 0 | 0 |
柳光强 | 1 | 1 | 0 | 0 |
朱宁(已离任) | 12 | 12 | 0 | 0 |
倪宁(已离任) | 12 | 12 | 0 | 0 |
尹斌(已离任) | 12 | 12 | 0 | 0 |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亲自出席次数 |
陈建林 | 1 |
朱宁(已离任) | 1 |
倪宁(已离任) | 1 |
尹斌(已离任)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9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修改及补充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五)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聘任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七)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八)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九)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十)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于
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对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及选聘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2019年内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均事先对文件进行认真审核,详细询问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9年,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 联系方式 |
陈建林 | 1979cjlstar@163.com |
李扬 | limuyang2000@126.com |
叶欣 | yexin@t-rockfund.com |
柳光强 | 40646253@qq.com |
朱宁(已离任) | ning.zhu@chancebridge.com |
倪宁(已离任) | nn.rd@263.net |
尹斌(已离任) | 13827408888@163.com |
八、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为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宁、倪宁、尹斌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