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监督职责,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19-3-2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19-4-18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互保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19-4-2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19-8-7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 ||
《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 |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19-10-2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19-11-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勤勉敬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通过核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有关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五)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监事会对2019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能充分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三、监事会发展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