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沐海宁女士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向全国股转系统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钢银电商拟发行不超过2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5元/股,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另行确定。
钢银电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对钢银电商的持股比例由
41.94%最低降至33.80%(按本次方案测算),公司仍为钢银电商第
一大股东,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