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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集成: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1、公司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确认,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602,066.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460,206.6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32,202,230.93 元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处理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891,048.02 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235,138.39元。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358,729,3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1,523,760.58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规定内容,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的情况说明公司2017-2019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20.75%,低于3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2019年净利润中重组收益金额较大,但无现金流入

2019年,公司完成锂电业务重大资产重组,并因此获得大额重组收益,其对公司本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的影响较大。但由于锂电业务重大资产重组为股权置换,由此形成的重组收益并无现金流入,使得本年度形成的利润收益大部分缺少现金流以支持现金分红。考虑到公司产业发展情况及后续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2. 航空制造业后续发展前景良好,公司近两年用于发展该业务的投资资金需求较大

航空制造业作为国家战略性发展产业,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市场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未来10-20年,中国航空制造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军用飞机面临更新换代的需求,民用飞机在研制大型客机的同时,也将加快支线飞机、直升机、通用飞机的产业化发展。未来,公司将积极大力发展航空零部件业务,2020年将投资26,840万元建设新都航空产业园,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以企业自筹方式解决,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净利润为3,884万元。

所以,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日常经营正常运行外,需要用于投资建设新都航空产业园,以增强股东未来回报。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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