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038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
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5.7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龚少晖先生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 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本次涉及 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 开始 日期 | 冻结 到期 日期 | 冻结 申请人 | 原因 |
龚少晖 | 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 14,991,566 | 11.11% | 4.10% | 2020-03-23 | 2023-03-22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 备注 |
6,260,000 | 4.64% | 1.71% | ||||||
合计 | 21,251,566 | 15.76% | 5.81% | - | - | - |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累加不吻合,系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所致。
备注:股东股份冻结原因
前述司法冻结系龚少晖先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发生相关纠纷、海通恒信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所致;具体情况是:
海通恒信与曲水中网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曲水中网兴”〕、龚少晖、关瑞云(系龚少晖先生爱人)、厦门中网兴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中网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经上海金融法院审理并于2019年5月作出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19)沪74民初618号〕;调解后,曲水中网兴、龚少晖、关瑞云、厦门中网兴暂未按照调解书履行相关义务。2019年12月13日,各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本公告披露时,前述执行和解协议尚未履行,海通恒信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程序,并申请冻结龚少晖先生所持的部分股份。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龚少晖 | 134,886,701 | 36.88% | 21,251,566 | 15.76% | 5.81% |
合计 | 134,886,701 | 36.88% | 21,251,566 | 15.76% | 5.81% |
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未达到、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亦未达到、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且剔除计算累计被冻结股份,暂不会导致龚少晖先生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二、股东股份冻结、平仓、被强制过户风险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累计被冻结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5.76%,属于所持股份部分被冻结的情形。同时,龚少晖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34,536,06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74%,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9%,属于高比例质押的情形。
龚少晖先生表示: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此前已质押给海通恒信,本次系因与海通恒信的纠纷尚未获得彻底解决引发被法院冻结;该部分股份存在被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龚少晖先生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及时还款、协商、和解等措施应对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股份表决权委托情况
龚少晖先生另有与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达证券”)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简称“转让意向书”),龚少晖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6%)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转让给集合计划;同日,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签署《表决权委托书(一)》、《表决权委托书(二)》,分别:1、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5.19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双方就前述股份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2、将其持有的公司1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28%)对应的表
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集合计划期限届满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
四、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龚少晖先生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系其与海通恒信发生相关纠纷、海通恒信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所致,与公司无关,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当前亦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2、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冻结进展及风险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