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0-01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互惠双赢,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燕霆、毕铃、俞勇、陈海英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的意见: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予以确认,对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因此,对该议案予以同意。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9年度预计金额 | 2019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 |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 61,000,000 | 39,700,914.93 | 因销售下降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 210,000 | 131,595.98 | 因采购商品减少 |
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 190,000 | 75,692.66 | 因采购商品减少 | |
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 | 32,000 | 21,920.00 | 因采购商品减少 | |
杭州商旅乐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 | 2,152,844.14 | 不适用 | |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 | 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 | 95,238.10 | 不适用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2,200,000 | 2,722,060.74 | 不适用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1,000,000 | 1,131,394.81 | 不适用 |
合 计 | 66,832,000 | 46,031,661.36 |
2、2019年度因经营业务所需,除年度预计之外,还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9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 | 杭州天元大厦有限公司 | 1,834,862.39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104,671.20 |
合 计 | 1,939,533.59 |
以上第1、第2所述合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7,971,194.95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度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 |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 22,376,671.00 | 0.38 | 3,154,671.07 | 39,700,914.93 | 0.62 | 不适用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002 | 38,105.19 | 131,595.98 | 0.003 | 不适用 |
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 50,000.00 | 0.001 | 2,203.02 | 75,692.66 | 0.001 | 不适用 | |
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 | 30,000.00 | 0.0006 | 0.00 | 21,920.00 | 0.0004 | 不适用 | |
杭州商旅乐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0.05 | 161,723.11 | 2,152,844.14 | 0.04 | 不适用 | |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 | 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04 | 7,619.05 | 95,238.10 | 0.03 | 不适用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900,000.00 | 0.02 | 426,000.00 | 2,722,060.74 | 0.94 | 不适用 |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002 | 0.00 | 104,671.20 | 0.04 | 不适用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900,000.00 | 0.23 | 0.00 | 1,131,394.81 | 0.36 | 不适用 |
合 计 | 26,756,671.00 | 3,790,321.44 | 46,136,332.56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86号;法定代表人:张慧勤;注册资本:12,05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等;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等。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商旅”)之参股企业,持有其25.394%的股权,并且,杭州商旅的董事赵军在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2、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2号;法定代表人:张慧勤;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珠宝饰品、五金交电等。
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是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0%的企业,并且,是杭州商旅之参股企业,持有其9.20%的股权,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下城区武林广场1号;法定代表人:孙文政;注册资本:4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提供展览服务,公关策划,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发布国内户外广告(限自有场地);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百货、针、纺织品等。
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有限公司是杭州商旅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元大厦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4、杭州商旅乐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11号2楼203室;法定代表人:施黎明;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仓储(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会务服务;批发、零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等。
杭州商旅乐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杭州商旅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商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5、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A座1505室;法定代表人:
陈琳;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服务:医院管理咨询(不含诊疗活动),非医疗性健康管理咨询(需行医许可证的除外),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医疗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
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45%的联营企业,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毕铃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6、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49-3号5-8楼;法定代表人:赵敏;注册资本:90,0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结构经营范围。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68.26%股份,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7、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A座1501-1504、16F-18F、20F;法定代表人:陈琳;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服务:诊疗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是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的定价方法为: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向关联人出租经营场地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个别一年结算一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原则上每6个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百货商品的购买、销售,以及经营场地的租赁或提供劳务,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