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0-018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合伙人数量 | 204人 |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606人 | ||
从业人员 | 5,603人 | |||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 1,216人 | |||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 | 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255人 |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 22亿元 | 上年末净资产 | 2.7亿元 | |
上年度上市公司 | 年报家数 | 403家 |
(含A、B 股)年报审计情况 | 年报收费总额 | 4.6亿元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 | |
资产均值 | 约103亿元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金额 | 1亿元以上 |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 1亿元以上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2次 | 3次 | 5次 |
自律监管措施 | 1次 | 无 | 无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所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处理类型 | 处理决定文号 | 处理决定名称 | 处理机关 | 处理日期 | 所涉项目 | 是否影响目前职业 |
1 | 自律监管措施 | 股转系统发〔2017〕77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2017年2月28日 | 杭州天元宠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 | 否 |
2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3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局 | 2017年8月11日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 | 否 |
3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1 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海南证监局 | 2017年11月3日 |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否 |
4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阮响华、陈洪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四川证监局 | 2018年1月8日 |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项目 | 否 |
5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1 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中国证监会 | 2018年2月22日 | 湖南大康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上海成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项目 | 否 |
6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广东证监局 | 2018年5月11日 | 中青朗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否 |
7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志恒、章天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福建证监局 | 2019年3月14日 |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否 |
8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7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局 | 2019年3月15日 |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否 |
9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5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顺兴、李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广东证监局 | 2019年9月17日 |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年报审计项目 | 否 |
的决定 | |||||||
10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8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志维、李琼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局 | 2019年12月6日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涉及会计差错部分 | 否 |
11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9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禤文欣、陈建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广东证监局 | 2019年12月20日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项目 | 否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兼职情况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项目合伙人 | 张颖 | 注册会计师 | 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高级经理。拥有20余年从业经验,曾主持多家企业改制上市、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 无 | 是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孙涛 | 注册会计师 | 200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等职。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改制上市,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 无 | 是 |
本期签字会计师 | 张颖 | 见上 | 见上 | 无 | 是 |
章璐卿 | 注册会计师 | 2012年9月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高级项目经理、经理,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积累了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 无 | 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自律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的审计服务费为133万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费为130万元(含税),主要包括财务审计费110万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因此,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