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9证券代码:832786 证券简称:骑士乳业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帮助、满足公司股东、职工种植经费的需求,经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同意,拟以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信用,为公司股东程帅、黄立刚,公司子公司职工张四平、任锁成、李研、袁培俊、梅志强、刘永军、张三平、戚济贫、李文学、高俊峰、郝甜甜、马超与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为帮助、满足公司股东、职工种植经费的需求,经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同意,拟以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信用,为公司股东程帅、黄立刚,公司子公司职工张四平、任锁成、李研、袁培俊、梅志强、刘永军、张三平、戚济贫、李文学、高俊峰、郝甜甜、马超与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2020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子公司职工与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与会董事党涌涛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与此议案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二)自然人适用
被担保人姓名:程帅住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被担保人姓名:黄立刚住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妹夫
被担保人姓名:张四平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任锁成住所:内蒙古包头市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李研住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袁培俊住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梅志强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刘永军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张三平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戚济贫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公告编号:2020-029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李文学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郝甜甜住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马超住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姓名:高俊峰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拟以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信用,为公司股东程帅、黄立刚,公司子公司职工张四平、任锁成、李研、袁培俊、梅志强、刘永军、张三平、戚济贫、李文学、高俊峰、郝甜甜、马超与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本次借款用途为种植,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授信额度共计为 10,148,450.00 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5.46%;还款方式为按季还息,到期后一次性还本。
为帮助、满足公司股东、职工种植经费的需求,经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同意,拟以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为公司股东程帅、黄立刚,公司子公司职工张四平、任锁成、李研、袁培俊、梅志强、刘永军、张三平、戚济贫、李文学、高俊峰、郝甜甜、马超提供保证担保,与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为帮助、满足公司股东、职工种植经费的需求,经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同意,拟以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为公司股东程帅、黄立刚,公司子公司职工张四平、任锁成、李研、袁培俊、梅志强、刘永军、张三平、戚济贫、李文学、高俊峰、郝甜甜、马超提供保证担保,与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用途用于制糖原料甜菜种植,其生产经营活动全部为子公司服务,款项可控无重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借款用途用于制糖原料甜菜种植,其生产经营活动全部为子公司服务,款项可控无重大风险。
上述担保款项可控无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贷款用于关联方种植甜菜之用,有利于解决公司制糖原料需求,属于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上述担保款项可控无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贷款用于关联方种植甜菜之用,有利于解决公司制糖原料需求,属于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项目
项目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 1,354.845 | 100% | |
其中 |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 0 | 0%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金额 | 0 | 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 0 | 0% |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3%。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