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0年8月13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3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肖遂宁、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N.Newman)、王利平、李敬和、王开国、单伟建、胡跃飞、陈伟、米高奥汉仑(Michael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T.Barnum)、陈武朝、谢国忠、汤敏共13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由于姚波、罗世礼、顾敏、叶素兰、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Jackson)的董事任职资格正在由深圳银监局审核中,除理查德·杰克逊作为代理行长列席会议外,上述其他拟任董事未参加本次会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邱伟,监事管维立、肖耿、马黎民、矫吉生、叶淑虹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遂宁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二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2010年第二季度呆账核销金额折人民币61,847,503.95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八亿元担保额度及二亿元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予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人民币八亿元担保额度及人民币二亿元委托贷款额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王利平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罗伯特·巴内姆、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十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予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人民币十亿元原额续做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李敬和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罗伯特·巴内姆、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6月30日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半年度审计报告(2010年6月30日)》。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罗伯特·巴内姆、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