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303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0年3月30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2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国重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重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的要求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式,中国重汽编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重汽管理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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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303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中国重汽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中国重汽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邓 锡 麟
2020年3月30日 注册会计师————————仲 之 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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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万元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19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19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1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19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86,141.69 | 1,185,271.77 | (1,171,739.86) | 199,673.60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97.80 | 25,107.16 | (25,191.16) | 13.80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22.89 | 104,877.75 | (104,900.64) | -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778.33 | (778.33)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4,991.04 | (4,991.04) | -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1,165.92 | (1,165.92) | -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49.00 | (49.00)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83,116.08 | (83,116.08) | -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2,358.95 | (2,358.95)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1.00 | 28,419.89 | (28,420.89) | -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 | 1,002.89 | (1,002.89) | -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 | 9,317.45 | (9,317.45)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1,607.09 | (1,607.09)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186,263.38 | 1,448,063.32 | (1,434,639.30) | 199,687.40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续)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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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万元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19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19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1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19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1,128.04 | (1,128.04)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 | 1,385.24 | (1,385.24) | -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 | 2,446.73 | (2,446.73)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 | 169.88 | (169.88)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港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预付账款 | 2,160.68 | 5,032.26 | (6,995.87) | 197.07 | 预付采购款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子公司 | 预付账款 | 2,755.00 | - | (1,991.17) | 763.83 | 预付采购款 | 经营性往来 |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预付账款 | - | 242.64 | (242.64) | - | 预付采购款 | 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4,915.68 | 10,404.79 | (14,359.57) | 960.90 | |||||
总计 | 191,179.06 | 1,458,468.11 | (1,448,998.87) | 200,648.30 |
本表已于2020年3月30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 王德春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郭世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 郭世金